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文球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523********00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1022民初1219号 |
案号 |
(2022)赣1022执1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黎川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郑文球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许少友借款人民币5万元。二、驳回原告许少友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075元,减半收取为537.5元,由被告郑文球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黎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2-02-10 |
发布时间 |
2022-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