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芜湖市安曼特微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24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207民初6034号 |
案号 |
(2020)皖0207执5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芜湖市安曼特微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借款本金14586831.56元,支付计算至2017年11月10日的利息、罚息、复利共计1247047.3元以及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贷款本金余额为8700000元的年化贷款利率为5.52%、罚息年利率为7.176%;贷款本金余额分别为1400980.9元、4490000元的年化贷款利率按5.22%计算,罚息年利率按6.786%计算);二、被告谢敬对上述还款义务在24680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6803元,由被告芜湖市安曼特微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谢敬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3-13 |
发布时间 |
2020-05-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谢敬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200062475570K |
登记机关 |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漳河路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