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20107********366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津0116民初29981号 |
案号 |
(2021)津0116执147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塘沽审判区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立耕、王云于2021年8月15日前共同给付原告李可倩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80,000元;二、原告李可倩放弃对被告张立耕、王云的其他诉讼请求;三、双方别无纠葛;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275元(原告已交纳),由被告张立耕、王云共同负担(于2021年8月15日前给付原告李可倩)。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1-09-22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