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叶俊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624********44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1624民初500号 |
案号 |
(2022)粤1624执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和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一致确认截至2020年8月22日,被告叶俊杰拖欠原告贷款本金60473.14元,利息1289.77元,自2020年8月22日后起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计算;被告拖欠的上述本金和利息,被告叶俊杰应于2021年6月20日前偿还本息4000元,自2021年7月起于每月20日前偿还本息1500元直至全部本金、利息、罚金等还清止(最后一个月的还款金额以系统为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和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2-01-04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