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叶俊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1624********44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1624民初500号
案号
(2022)粤1624执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和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被告一致确认截至2020年8月22日,被告叶俊杰拖欠原告贷款本金60473.14元,利息1289.77元,自2020年8月22日后起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计算;被告拖欠的上述本金和利息,被告叶俊杰应于2021年6月20日前偿还本息4000元,自2021年7月起于每月20日前偿还本息1500元直至全部本金、利息、罚金等还清止(最后一个月的还款金额以系统为准);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和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2-01-04
发布时间
2022-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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