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6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0634民初648号 |
案号 |
(2022)冀0634执1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曲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明偿还原告吴赵兰7,600元,自2021年月始每月的18日偿还原告吴赵兰1,000元,最后一个月偿还原告1,600元;被告宫红娟不再承担偿还责任;二、如果被告不按期履行,原告有权就剩余款项及按剩余款项、月利率15%自2019年6月6日起至还清之日止计算的利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曲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2-01-19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