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西南方鸿基投资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6482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1023民初2719号
案号
(2020)桂1023执1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平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广西南方鸿基投资有限公司支付法律服务费9,914,444元及税费2,974,333元给原告广西鼎颂律师事务所;二、被告广西南方鸿基投资有限公司向原告广西鼎颂律师事务所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计算:以9,914,444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自2019年7月15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驳回原告广西鼎颂律师事务所其他的诉讼请求。本案的受理费99,112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04,112元,由被告广西南方鸿基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果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3-04
发布时间
2020-05-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袁智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1023664823202E
登记机关
平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平果县马头镇平中路电信局小区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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