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522********006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423民初2761号 |
案号 |
(2022)冀0423执恢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贵州云雾瑞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邯郸市诚城碳素有限公司货款2007317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2020年11月15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完毕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859元,减半收取11429元,由被告贵州云雾瑞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2-01-17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