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281********5079
执行依据文号
(2014)谯民一初字第03722号
案号
(2022)皖1602执恢17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陈健于2014年12月起至2016年2月28日止,每月返还原告宋彬借款20000元;如不能按期还款,被告陈健将承担还款期间利息。二、被告刘建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案件受理费5740元,减半收取2870元,由被告陈健、刘建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2-03-03
发布时间
2022-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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