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余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428********053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桂1102民初4014号
案号
(2022)桂1102执2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余强欠原告张壮级铺设瓷砖人工费14640元,资金迟延付款利息160元,共计14800元。被告余强定于2021年10月11日前支付5000元,2021年10月30日前支付5000元,2021年11月20日前支付4800元。二、被告余强任何一期不按约定归还债款,原告张壮级可按尚欠债款总额申请强制执行。三、本案受理费170元,减半收取85元,由被告余强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2-01-19
发布时间
2022-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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