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慧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921********546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湘0103民初5282号 |
案号 |
(2022)湘0103执11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杨慧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湖南魔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偿还11889元;二、驳回湖南魔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支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84元,减半收取计92元,由杨慧丹承担70元,湖南魔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担2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2-03-07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