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赖华添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28********26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783民初2767号 |
案号 |
(2022)赣0783执4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南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赖华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赵明成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8年11月14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2020年8月20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3.85%计算)。二、驳回原告赵明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17元,由被告赖华添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南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2-02-16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