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03********43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982民初2025号 |
案号 |
(2022)赣0982执恢2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樟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江西樟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杨斌于2020年6月5日签订的个人电子借款合同;二、被告杨斌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原告江西樟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万元,利息3267.97元,合计53267.97元,并从2021年6月5日起至还清日止,所欠本金按合同约定承担利息。如果未能按本判决指定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565.5元,保全费552.68元,合计1118.18元,由被告杨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樟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2-01-21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