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203********43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赣0982民初2025号
案号
(2022)赣0982执恢2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樟树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江西樟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杨斌于2020年6月5日签订的个人电子借款合同;二、被告杨斌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原告江西樟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万元,利息3267.97元,合计53267.97元,并从2021年6月5日起至还清日止,所欠本金按合同约定承担利息。如果未能按本判决指定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565.5元,保全费552.68元,合计1118.18元,由被告杨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樟树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2-01-21
发布时间
2022-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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