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祥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784********058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5122民初787号 |
案号 |
(2021)粤5122执14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饶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付还原告林泽敏人民币92900元,并按2020年11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2020年11月20日起至2020年12月2日以本金10万元计,2020年12月3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以本金92900元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79.8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饶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2-01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