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任路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301********51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1602民初3098号 |
案号 |
(2021)鲁1602执37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任路路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王红梅借款3万元及利息(以3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2日起至2021年2月25日,按照月利率1%计算,利息数额为4117.80元;自2021年2月26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5.4%计算);2、被告任路路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王红梅律师代理费3000元;3、驳回原告王红梅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64元,由被告任路路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11-03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