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良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326********63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506刑初437号
案号
(2022)苏0506执12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陈良国犯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2月18日起至2026年6月17日。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即交纳并上缴国库。)二、继续追缴被告人陈良国违法所得人民币七万七千五百七十四元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与黄王弟承担共同退缴责任)。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此页无正文)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2-02-11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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