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522********803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遵仲裁字第237号、(2021)川05执561号
案号
(2021)川0522执20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遵义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请求贵院强制被申请人履行(2021)遵仲裁字第237号《裁决书》,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合江翔宏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陈伟、陈飞龙向申请人支付货款4226549元以及违约金(违约金从2021年1月8日起以422654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和仲裁受理费29457元、处理费12413元;二、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合江翔宏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陈伟、陈飞龙向申请人支付律师代理费70000元;三、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合江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12-01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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