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任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3001********449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1125民初2441号 |
案号 |
(2022)冀1125执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任伟分期给付原告安平县美仑丝网有限公司喷塑加工费23520元,即于2021年11月28日前给付原告加工费5000元,于2021年12月28日前给付原告加工费5000元,于2022年1月28日前给付原告剩余加工费13520元;二、如被告任伟不按期履行以上还款义务,原告安平县美仑丝网有限公司有权就剩余全部欠款申请强制执行;三、原、被告双方其他互不追究。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94元,由被告任伟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2-01-14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