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任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3001********449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冀1125民初2441号
案号
(2022)冀1125执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任伟分期给付原告安平县美仑丝网有限公司喷塑加工费23520元,即于2021年11月28日前给付原告加工费5000元,于2021年12月28日前给付原告加工费5000元,于2022年1月28日前给付原告剩余加工费13520元;二、如被告任伟不按期履行以上还款义务,原告安平县美仑丝网有限公司有权就剩余全部欠款申请强制执行;三、原、被告双方其他互不追究。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94元,由被告任伟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2-01-14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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