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顾秀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3030********229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1127民初2350号 |
案号 |
(2022)冀1127执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景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顾秀华给付原告袁会智腻子款33263元,于2021年10月31日前给付原告10000元,于2022年1月1日前给付原告10000元,于2022年2月1日前给付原告13263元。若被告有任意一期未给付,原告有权对剩余未给付款项一次性申请执行。二、其他双方无争议。三、案件受理费316元由原告袁会智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景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2-01-07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