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德忠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225********003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黔0303民初2764号
案号
(2022)黔0303执3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朱德忠于2021年5月31日前支付原告张祖刚转让款100万元,于2021年10月31日前支付转让款130万元;二、如被告朱德忠未按调解协议约定的期限履行任何一期还款义务,则原告张祖刚有权就尚欠全部转让款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张祖刚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8200元(已依法减半收取)、保全保险费3700元、保全费100元,共计22000元,由原告张祖刚承担11000元、被告朱德忠承担11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2-01-14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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