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牟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101********16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303民初6234号 |
案号 |
(2021)黔0303执56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牟鲁、付林红偿还遵义市红花岗区鑫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从2021年7月29日起,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1.25%计算至未付本金还清时止),限于2021年8月31日前偿还本金5万元,于2021年9月30日前偿还本金10万元,于2021年10月31日前偿还本金5万元,剩余本金10万元及利息于2021年11月30日前付清;二、若牟鲁、付林红未按上述约定期限任何一期足额履行偿还义务,遵义市红花岗区鑫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可就剩余款项一并申请执行。上述协议,未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930元,由牟鲁、付林红负担(在2021年11月30日前直接支付给遵义市红花岗区鑫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保全费2170元,由遵义市红花岗区鑫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10-12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