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1026********124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黑0382民初1318号
案号
(2022)黑0382执恢1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密山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李春元、马丽给付原告卓芝富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30000元,于2021年6月1日前给付借款利息30000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给付借款本金50000元;于2022年12月30日前给付借款本金75000元;于2023年12月30日前给付借款本金75000元。如逾期未履行,则视为各项债务均到期,则李春元、马丽给付卓芝富250000元,卓芝富可就欠款余额申请执行。被告陈伟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密山市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2-03-10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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