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1026********124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黑0382民初1318号 |
案号 |
(2022)黑0382执恢1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密山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李春元、马丽给付原告卓芝富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30000元,于2021年6月1日前给付借款利息30000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给付借款本金50000元;于2022年12月30日前给付借款本金75000元;于2023年12月30日前给付借款本金75000元。如逾期未履行,则视为各项债务均到期,则李春元、马丽给付卓芝富250000元,卓芝富可就欠款余额申请执行。被告陈伟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密山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2-03-10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