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骁霖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206********026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黑0103民初24388号 |
案号 |
(2022)黑0103执1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李骁霖于2022年3月30日前偿还原告高崇40.2万元(于2021年10月20日前偿还原告高崇6万元,于2021年11月30日前偿还原告高崇15万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偿还原告高崇5万元,于2022年1月30日前偿还原告高崇5万元,于2022年2月28日前偿还原告高崇5万元,于2022年3月30日前偿还原告高崇4.2万元)。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7438元,减半收取3719元,由被告李骁霖负担,此款于2022年3月30日前给付原告高崇。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2-01-04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