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杰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07********04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黑0103刑初250号 |
案号 |
(2022)黑0103执22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吴杰凯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犯伪造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1月21日起至2025年7月20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吴杰凯退赔犯罪所得人民币90万元(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2-02-07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