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502********02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1022民初1246号 |
案号 |
(2022)赣1022执1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黎川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孙挺在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周安平货款3564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从2021年5月31日起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50%计算至还清货款为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736元,减半收取为368元,由被告孙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黎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2-02-09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