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封友广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481********407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赣0481民初2249号
案号
(2022)赣0481执30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瑞昌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封友广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8,5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25元,由被告封友广承担420元,原告田健飞承担10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瑞昌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2-03-01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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