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韩秀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20112********25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津0112民初9011号 |
案号 |
(2021)津0112执58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民事第三审判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王会军、韩秀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张德凤借款本金80000元及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1-10-25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