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邓志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226********51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赣1124刑初148号 |
案号 |
(2022)赣1124执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铅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邓志兵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二、被告人邓志兵诈骗所得赃款人民币815万元继续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铅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2-01-06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