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戴德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425********30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赣0825民初258号 |
案号 |
(2022)赣0825执3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欧阳小秋与被告戴德胜自愿离婚;二、婚生小孩戴绵滔由原告欧阳小秋抚养,被告戴德胜承担每月抚养费600元直至小孩戴绵滔成年为止;三、若婚生小孩戴绵滔在生活中发生重大意外事故由原告欧阳小秋、被告戴德胜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四、其他无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被告戴德胜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2-03-03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