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戴德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425********3037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赣0825民初258号
案号
(2022)赣0825执34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永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欧阳小秋与被告戴德胜自愿离婚;二、婚生小孩戴绵滔由原告欧阳小秋抚养,被告戴德胜承担每月抚养费600元直至小孩戴绵滔成年为止;三、若婚生小孩戴绵滔在生活中发生重大意外事故由原告欧阳小秋、被告戴德胜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四、其他无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被告戴德胜自愿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永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2-03-03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