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苏州长盈绿之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1MBH****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1283民初10433号 |
案号 |
(2020)苏1283执8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江苏宏基环电股份有限公司所主张的货款257741.19元及逾期利息原被告双方一致同意以257741.19元结账,此款被告苏州长盈绿之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证于2020年1月20日前给付原告107741.19元,余款150000元自2020年2月份起每月月底前给付原告50000元直至付清为止二、如被告有一期未按上述约定的期限足额履行应当承担违约金50000元原告江苏宏基环电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以货款257741.19元及违约金50000元合计307741.19元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被告给付的部分作相应扣减)案件受理费5166元减半收取计2583元保全费1809元,保全担保费500元合计4892元由被告苏州长盈绿之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2-24 |
发布时间 |
2020-05-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海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94MA1MBHYP63 |
登记机关 |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跨南路2号大丰收商业广场1幢108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