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门市红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11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703民初5719号 |
案号 |
(2020)粤0703执31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570204601493】。一、被告马世红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茂名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偿付借款150000元及其利息(按年利率24%从2017年3月27日起计至本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二、被告江门市红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被告马世红上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茂名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被告马世红、被告江门市红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如果未按本判决制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700.66元减半收取2350.33元,保全费1653.55元,合计4003.88元,由原告茂名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负担50元,被告马世红、被告江门市红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共同负担3953.8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22 |
发布时间 |
2020-05-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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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马世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703721154966A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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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门市潮江路35号首二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