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家口市鹏昊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469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731民初384号 |
案号 |
(2019)冀0731执7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涿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张家口鹏昊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王顺根工程款1308657元。二、被告张家口鹏昊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王顺根提供担保的费用3000元。三、驳回原告王顺根要求被告张家口昊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给付工程款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6578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8289元,担保费5000元,由被告张家口鹏昊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涿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11-18 |
发布时间 |
2020-05-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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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701694699046M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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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张家口市市府大街财富中心写字楼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