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天津浩博服饰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32802****
执行依据文号
(2015)青民一初字第0722号
案号
(2016)津0111执43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天津浩博服饰有限公司应偿还原告吕永声借款本金2100000元、利息100000元,共计2200000元。被告天津浩博服饰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前给付1100000元,余款1100000元于2015年12月30日前付清;二、被告段玉军、孟庆水、杨俊英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三、被告天津浩博服饰有限公司如未按上述条款约定履行给付义务,则原告吕永声有权就全部尚欠款项立即申请执行;四、双方其他无争议;五、案件受理费1380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共计18800元,此款由被告天津浩博服饰有限公司承担(原告自愿先行垫付,被告天津浩博服饰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此款直接给付原告),被告段玉军、孟庆水、杨俊英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16-12-12
发布时间
2016-12-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佘协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1732802965K
登记机关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西青区王稳庄镇杨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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