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雅顺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22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103民初5662号 |
案号 |
(2020)豫1103执1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河南雅顺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张雪琴借款8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5年1月29日起至履行完毕之日止。利息按月利率15‰计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620元,由被告河南雅顺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1-08 |
发布时间 |
2020-05-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冯东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10075225226X0 |
登记机关 |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漯河市郾城区107国道嘉和苑1号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