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恒瑞服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2MQ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221民初4211号 |
案号 |
(2020)皖1221执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安徽恒瑞服饰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临泉县供电公司电费47066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47066元为基数,从2019年2月27日计算至付清之日,每日按2‰计)。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案件受理费976元,由被告安徽恒瑞服饰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1-03 |
发布时间 |
2020-05-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韩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221MA2MQ8X55Y |
登记机关 |
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临泉县经济开发区白沟东路东侧23#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