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门市华辉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864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703民初7789号 |
案号 |
(2020)粤0703执15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571195603981】。被告江门市华辉实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佛山市禅城区鸿有五金厂支付货款26174.51元。本案受理费454元,减半收取为227元,由被告江门市华辉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3-02 |
发布时间 |
2020-05-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郑景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703688641024Q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江门市蓬江区天河中路198号万丰园工业区内5幢之二临建厂房北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