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502********25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0506民初5828号 |
案号 |
(2018)苏0506执38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朱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苏州市达信宇商贸有限公司借款本金779867元并支付该款自2012年12月29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二、被告苏州珊角舟服饰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人民币5900元,由被告朱毅、苏州珊角舟服饰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8-09-12 |
发布时间 |
2018-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