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郴州驰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9592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湘1002民初6676号
案号
(2020)湘1002执207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限被告李火生、被告李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北湖支行透支款项254645.66元(截止2019年10月24日,尚欠本金155552.69元、利息89592.97元、滞纳金9500元),2019年10月24日之后的透支利息、滞纳金继续按照合同约定计收至被告李火生、被告李勇清偿所欠本金之日止;二、被告郴州驰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对被告李火生、被告李勇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北湖支行对抵押物即登记在被告李火生名下车牌号码湘lau969奥迪牌汽车在折价或者以变卖、拍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四、驳回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北湖支行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560元,由被告李火生、李勇、郴州驰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5-14
发布时间
2020-05-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土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1000395926413X
登记机关
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香雪大道今日兴城香雪商业街D区24幢10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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