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阜阳市兴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948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202民初203号 |
案号 |
(2020)皖1202执11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阜阳市兴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王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阜阳市天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欠款本金220000元及违约金96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用6040元,减半收取3020元,由被告阜阳市兴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王静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4-08 |
发布时间 |
2020-05-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勇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200669484051L |
登记机关 |
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阜阳市开发区京九办新安大道299号世纪家园东区9#B楼10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