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忠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422********08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粤1882民初644号
案号
(2018)粤1882执1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连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罗秀军定于2018年1月31日前还清欠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州市支行借款本金125146.20元及利息(利息计至2017年6月9日为16904.66元,后息按照双方借款合同约定另行计算);二、从2017年9月份开始每个月25日前还款不低于3000元;三、李英、吴义生、连州市东升木业家具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570.51元,由被告罗秀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连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8-03-01
发布时间
2018-07-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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