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民建饲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98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川0922刑初180号 |
案号 |
(2020)川0922执1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射洪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单位四川民建饲料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单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未缴纳)二、被告人刘明见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已缴纳五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三、被告人刘清明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已缴纳三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四、被告人刘妮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缴纳二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五、对在案扣押的人民币9 957.54元按比例发还给集资参与人。六、对被告单位四川民建饲料有限公司违法所得人民币2064.335 536万元予以追缴,并退还集资参与人。对查封的刘明见所有车牌为川jq8196灰色东风牌轻型封闭货车、车牌为川jg1117灰色尼桑牌小型普通客车、四川民建饲料有限公司在大英的19处生产用房、17处工业用地、四川民建饲料有限公司在射洪的25处土地、20处房产依法予以处置,不足部分由被告单位四川民建饲料有限公司、被告人刘明见、刘清明、刘妮继续追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射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1-09 |
发布时间 |
2020-06-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明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922729830893T |
登记机关 |
射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四川省射洪县金龟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