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舞阳县冠军瓷业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90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121民初2643号 |
案号 |
(2019)豫1121执13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舞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舞阳县冠军瓷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前一次性向原告舞阳科萨包装商行支付货款345339.16元。二、如被告舞阳县冠军瓷业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上述期限、数额偿付货款,应当按照尚未支付的数额自逾期之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原告舞阳科萨包装商行支付利息。三、案件受理费5943元,减半收取2971.5元,财产保全申请费2120元,共计5091.5元。原告舞阳科萨包装商行承担3605.75元,被告舞阳县冠军瓷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1485.7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舞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12-18 |
发布时间 |
2020-06-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梁伟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121739076791L |
登记机关 |
漯河市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舞阳县舞泉镇人民东路4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