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黑龙江新宏基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52373****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黑1003民初839号
案号
(2020)黑1003执2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黑龙江新宏基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宋庆林交付其购买的位于牡丹江市阳明区御景园小区6幢1单元010503室房屋;二、被告黑龙江新宏基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协助原告宋庆林办理该房屋的房地产所有权属证书;三、被告黑龙江新宏基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宋庆林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31 979.45元(2015年11月3日至2018年6月2日);自2018年6月3日起,以340 207.0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一标准向原告宋庆林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至实际交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6 883.00元,减半收取3 441.50元,由被告黑龙江新宏基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5-19
发布时间
2020-06-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冯爱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1000752373440E
登记机关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平安街3号新宏基大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