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繁昌县建明铸造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644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222民初421号 |
案号 |
(2020)皖0222执6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繁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袁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吴艳亮借款本息合计709800元;二、被告汤美根、繁昌县建明铸造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合计709800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吴艳亮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货款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5449元、保全费4120元,合计9569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袁健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4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繁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5-07 |
发布时间 |
2020-06-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袁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繁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孙村镇义兴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