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苏州博林格分析仪器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53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皖0826刑初279号 |
案号 |
(2020)皖0826执8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宿松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单位苏州博林格分析仪器有限公司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成健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四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成健的刑期自2015年10月13日起至2019年2月12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三、被告人杨彬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三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杨彬的刑期自2015年10月28日起至2017年8月27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四、本案宿松县公安局扣押的笔记本电脑5台、台式电脑主机1台、宣传手册3本、销售合同966份、销售合同3袋、标有tedia标签试剂66瓶、裸瓶试剂1325瓶、tedia和fisher商标8708个、pos机1台、名片1盒,予以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宿松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4-03 |
发布时间 |
2020-06-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成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苏州市养育巷9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