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遵义市弘元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66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323民初2361号 |
案号 |
(2020)黔0323执5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绥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谢进普、刘珊偿还原告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1,800,000.00元,支付至2019年8月22日止的利息680,318.41元,共计2,480,318.41元,限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被告谢进普、刘珊从2019年8月23日起至借款还清时止,以未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11.9625‰计算支付原告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利息;二、由被告谢进普、刘珊支付原告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违约金180,000.00元, 限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三、被告遵义市弘元担保投资有限公司、遵义俊峰绿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遵义市实心人食品有限公司对第一项、第二项中的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遵义市弘元担保投资有限公司、遵义俊峰绿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遵义市实心人食品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谢进普、刘珊追偿。四、驳回原告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8,242.00元,已减半收取14,121.00元,由被告谢进普、刘珊、遵义市弘元担保投资有限公司、遵义俊峰绿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遵义市实心人食品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绥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6-02 |
发布时间 |
2020-06-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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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红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3005566136380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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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珠海路万豪国际D栋14层01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