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海华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8658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津0116民初64123号 |
案号 |
(2020)津0116执7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大港区人民法院滨海法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天津海华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天津赛尔特石油钻具有限公司欠款301240元及自2017年10月1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以30124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818元,减半收取2909元,由天津海华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0-01-14 |
发布时间 |
2020-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文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6086582581L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天津大港油田胜利路西侧已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