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省华洋橡胶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94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623民初1186号 |
案号 |
(2020)皖1623执12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利辛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省华洋橡胶有限公司、吴治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张宾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6年11月2日起按年利率18%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二、被告安徽省华洋橡胶有限公司、吴治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陶丽娜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6年3月7日起按年利率18%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张宾、陶丽娜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660元,减半收取2830元,由被告安徽省华洋橡胶有限公司、吴治学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利辛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5-20 |
发布时间 |
2020-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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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吴治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6236694574832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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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工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