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芜湖弘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2********AL2G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223民初2879号 |
案号 |
(2020)皖0223执2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陵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芜湖弘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欠原告芜湖陵勇商贸有限公司货款107955元,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原告将107955元的税票同时交付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3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陈昌英、李应来负担,被告安徽省池州联大实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陵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1-22 |
发布时间 |
2020-07-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姚国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223MA2N10AL2G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南陵县经济开发区装备制造产业园1幢1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