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辛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321********01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鄂0302民初4714号 |
案号 |
(2019)鄂0302执16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十堰铸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十堰市宝利盛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借款400万元及利息、综合费用(利息及综合费用分两部分计算:第一部分,自2015年12月28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以400万元为本金,按照月利率0.4%,月综合费率2.1%计算;第二部分,自2017年4月1日起至全部借款清偿完毕时止,以400万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24%计付);二、被告辛杰、曾小丽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原告十堰市宝利盛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十堰铸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抵押的位于张湾区红卫街办车城西路281号5幢-3-1不动产(不动产单元号420303、004001、GB70069、F00020001号)有在抵押权范围内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四、被告十堰铸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辛杰、曾小丽支付原告十堰市宝利盛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律师代理费20万元;五、驳回原告十堰市宝利盛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其他的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9-06-19 |
发布时间 |
2019-07-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鄂0302执1625号 |
立案日期 |
2019-06-19 |
执行法院 |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4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