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湖南兰宝祥瑞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310********XE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1023民初2486号 |
案号 |
(2020)湘1023执2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由被告湖南兰宝祥瑞实业有限公司向原告陈树华支付焦炭货款225 936元、违约金50 000元,合计275 936元,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清。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 720元,由被告湖南兰宝祥瑞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4-02 |
发布时间 |
2020-07-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孟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1000MA4PYXXE71 |
登记机关 |
永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太和镇七郎村南凤组(太和工业园区湖南华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内) |